特尊积分活动说明书(商家辅导版)V10.05-B


特尊积分活动说明书(商家辅导版)V10.05-B


特尊积分系统 · 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商家辅导版)


文件编号: TZ-MECH-2025-V10.05-B
版 本 号: V10.05-B(商家辅导版)
编制单位: 特尊积分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文件属性: 制度文件 × 运营辅导 × 培训资料(全国通用)
适用范围: 全国联盟商家、单位会员、区域代理的培训


版权声明

  1. 版权归特尊积分管理中心所有。

  2.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制、传播或用于特尊积分体系以外的商业活动中。

  3. 引用或节选时,应注明文件名称、编号与版本号。


重要提示

  1. 本《特尊积分系统六项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商家辅导版)》适用于指导全国联盟商家、单位会员正确理解并执行特尊积分体系下的积分活动规则与运营方式。

  2. 本说明书为制度说明与实操辅导材料,仅供经营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商业或经济承诺。

  3. 所有内容以平台已发布的《特尊通用积分管理规则》、配套制度文件、官方公告及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若本说明书与制度文件存在不一致,以制度文件和公告为准。


统一规则与声明

  1. 积分不是现金,不具货币属性,不构成价格承诺;

  2. 仅作为全国特尊积分联盟商家/单位互认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使用;

  3. 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统一入口:微信“特尊积分服务号”。


第一章 文件说明

本《商家辅导版》为《特尊积分系统六项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门店公告版)》的对应解析文本,用于指导全国联盟商家在运营、配置及执行各项积分活动时的标准操作方式。

  1. 所有内容与《门店公告版》完全对应、不增删,仅提供:
     (1)商家理解角度的制度说明;
     (2)系统参数设置方法;
     (3)成本触发机制与风控提示;
     (4)常见操作建议与执行规范。


第二章 重要提示

【门店公告版原文要点】

  1. 特尊积分是商家让利凭证,用于抵扣消费金额。

  2. 系统自动核算,安全透明,实时可查。

  3. 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积分可转赠、不清零,全国联盟商家互认。

  5. 一次注册,全国通用;同一账户,处处可抵扣。

【商家解读】

  1. 制度定位
     (1)“特尊积分”不是价格承诺,也不是资金;它是系统自动记录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
     (2)商家仅在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承担让利成本,赠送阶段零成本。

  2. 系统核算与监管
     (1)所有积分产生、抵扣、核算均由《特尊通用积分信息核算系统》自动完成,平台不参与代收或兑付。
     (2)积分转赠、通用、可查均受国家商务部备案制度约束,安全合规。

  3. 顾客感知
     (1)顾客看到的“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属于制度化抵扣比例,不等于现金价值。
     (2)商家只需在店内公示 G%(赠送率)D%(抵扣率) 即可,区间为 5%–90%。


第三章 六项积分活动

一、注册即送积分

【门店公告版原文】
注册【特尊积分】会员,即送 1000 积分。
(1)积分自动到账,即得即用,全国联盟商家通用。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注册阶段赠送积分由系统自动发放,商家无资金支出。
(2)赠送目的是建立本店“专属会员群”,顾客注册即成为本店会员。
(3)商家需在门店张贴【注册二维码】和【收款码】。
(4)注册会员在本店消费时,平台免收交易服务费。


二、日常消费赠送与抵扣

【门店公告版原文】
消费越多,积分越多,省得越多。
系统默认:消费赠送率 50%,抵扣率 10%。
(1)每笔交易自动完成积分赠送与抵扣,让消费更划算。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默认参数为 G%=50%、D%=10%, 商家可按实际经营策略在 5%–90% 区间内设定。
(2)顾客付款后系统自动计算:
 ① 积分赠送数量 = 实付金额 × G%。
 ② 积分抵扣金额 = 实付金额 × D%。
(3)成本触发逻辑: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才产生让利支出。
(4)操作入口:【联系代理协助完成】。


三、消费满赠活动

【门店公告版原文】
满 100 元赠 500 积分;
满 300 元赠 2000 积分;
满 600 元赠 6000 积分 + 600 元抵用券 + 1 次摇奖;
满 1000 元赠 10000 积分 + 1000 元抵用券 + 1 次摇奖。
(1)抵用券可在联盟商家内使用。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消费满赠”是提升客单价与复购频次的核心活动。
(2)系统预置四档满赠模板,商家可申请调整额度与比例。
(3)满赠中的积分、抵用券与摇奖资格由系统自动发放。
(4)所有赠送阶段零成本,仅抵扣环节才触发让利成本。
(5)满赠活动入口:【联系代理协助完成】。

运营建议:
(1)推荐节假日或淡季采用较高满赠档次刺激消费。
(2)可与拼团、摇奖叠加使用,形成“满额 + 抽奖”组合。


四、拼团省钱

【门店公告版原文】
三人拼团更划算!
拼团价(n) + 积分抵扣(n) + 抵用券抵扣(n) + 再送积分(n)。
实付更少,积分更多,省钱更多。
(1)拼团失败自动退款,系统结算安全可靠。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拼团为系统内置功能,用于引流与社交裂变。
(2)顾客可在【拼团专区】发起三人团,系统自动生成支付链接与分享图。
(3)拼团成功后系统自动赠送积分、抵用券及奖励项;拼团失败自动退款。
(4)拼团期间积分发放不产生现金支出。
(5)建议选择高利润单品或滞销品参与拼团,结合积分抵扣实现库存转化。


五、幸运摇奖

【门店公告版原文】
消费满赠或拼团成功,即可获得一次摇奖机会。
奖项包括 100 积分–10000 积分五档,中奖率 90% 以上。
(1)积分奖品自动发放到账,实物奖品到店提供【核销码】领取。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摇奖是活跃气氛与强化复购的辅助激励。
(2)摇奖触发条件为完成“消费满赠”或“拼团成功”。
(3)奖品类别:积分奖品自动入账;实物奖品由商家备货并核销发放。
(4)默认中奖率 90%,可由代理协助调整。
(5)建议将摇奖结果页作为二次营销入口,引导顾客继续购买或分享好友。


六、推荐有礼

【门店公告版原文】
(1)推荐好友注册: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各得 1000 积分;
(2)好友消费,推荐人可持续获得平台服务费 5% 分润;
(3)推荐商家入驻,推荐人长期享有该商家平台服务费 5% 分润。

【商家辅导说明】
(1)推荐关系系统自动绑定,长期有效、可查。
(2)会员推荐会员:属行为赠送,零成本。
(3)推荐商家入驻:推荐人长期获得交易服务费 5% 现金分润。
(4)分润资金实时结算,可在【现金余额】中查看并微信提现。
(5)建议商家鼓励会员推荐好友注册,通过积分裂变扩大私域流量。


第四章 抵用券说明

  1. 抵用券可在指定联盟商家使用,有效期以券面为准。

  2. 抵用券由系统自动发放与核销,适用于联盟内互导客流。

  3. 商家发券按 1% 服务费计收,特许经营店免费(额度控制)。

  4. 核心逻辑:“用他店的券,送自己的礼,引自己的客,他店来买单”,互相引流,互利互惠。

  5. 系统自动匹配商圈联盟商家,实现跨店引流。

  6. 有效期默认 100 天(全国统一制度参数,商家可调)。


第五章 制度说明

  1. 平台依法合规运营,积分为全国联盟商家互认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用于抵扣部分消费金额,不具货币属性,不构成价格承诺。

  2. 平台定位为信息核算系统服务方,不参与交易资金流,不代收营业款,不返现、不分红、不理财。

  3. 商家为让利凭证发起方,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承担相应让利成本。

  4. 所有交易均通过微信支付完成,系统自动核算全过程,消费者权益受制度保障,积分余额可随时查询,全国通用。

  5. 商家宣传中不得使用“返现”“变现”“收益”“投资”等金融化词汇。

  6. 平台执行《特尊通用积分管理规则(V6.22)》及《G%/D% 经营授权与调整管理制度》,所有参数以制度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第六章 监督与资质信息

  1. 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号:0111400712400054

  2. 国家工信部 ICP/EDI 全国运营资质编号:京B2-20202122

  3. 微信支付官方服务商认证商户号:1611680736

  4. 商家可在“特尊积分服务号 → 关于我们”查看资质公示文件。

  5. 平台具备全国范围合法运营与监管备案。

  6. 商家使用平台标识或公示“已接入特尊积分系统”时,须同时展示备案编号。


第七章 统一规范宣传

详见《特尊积分系统 · 合规语言执行手册(V1.0)》及《特尊积分系统 · 门店公告规范模板》。


—— 本文完 ——


设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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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尊积分系统 · 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商家辅导版)


文件编号: TZ-MECH-2025-V10.05-B
版 本 号: V10.05-B(商家辅导版)
编制单位: 特尊积分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5 年 11 月
文件属性: 制度文件 × 运营辅导 × 培训资料(全国通用)
适用范围: 全国联盟商家、单位会员、区域代理的培训


版权声明

  1. 版权归特尊积分管理中心所有。

  2.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复制、传播或用于特尊积分体系以外的商业活动中。

  3. 引用或节选时,应注明文件名称、编号与版本号。


重要提示

  1. 本《特尊积分系统六项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商家辅导版)》适用于指导全国联盟商家、单位会员正确理解并执行特尊积分体系下的积分活动规则与运营方式。

  2. 本说明书为制度说明与实操辅导材料,仅供经营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商业或经济承诺。

  3. 所有内容以平台已发布的《特尊通用积分管理规则》、配套制度文件、官方公告及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若本说明书与制度文件存在不一致,以制度文件和公告为准。


统一规则与声明

  1. 积分不是现金,不具货币属性,不构成价格承诺;

  2. 仅作为全国特尊积分联盟商家/单位互认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使用;

  3. 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统一入口:微信“特尊积分服务号”。


第一章 文件说明

本《商家辅导版》为《特尊积分系统六项积分活动运营说明书(门店公告版)》的对应解析文本,用于指导全国联盟商家在运营、配置及执行各项积分活动时的标准操作方式。

  1. 所有内容与《门店公告版》完全对应、不增删,仅提供:
     (1)商家理解角度的制度说明;
     (2)系统参数设置方法;
     (3)成本触发机制与风控提示;
     (4)常见操作建议与执行规范。


第二章 重要提示

【门店公告版原文要点】

  1. 特尊积分是商家让利凭证,用于抵扣消费金额。

  2. 系统自动核算,安全透明,实时可查。

  3. 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4. 积分可转赠、不清零,全国联盟商家互认。

  5. 一次注册,全国通用;同一账户,处处可抵扣。

【商家解读】

  1. 制度定位
     (1)“特尊积分”不是价格承诺,也不是资金;它是系统自动记录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
     (2)商家仅在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承担让利成本,赠送阶段零成本。

  2. 系统核算与监管
     (1)所有积分产生、抵扣、核算均由《特尊通用积分信息核算系统》自动完成,平台不参与代收或兑付。
     (2)积分转赠、通用、可查均受国家商务部备案制度约束,安全合规。

  3. 顾客感知
     (1)顾客看到的“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属于制度化抵扣比例,不等于现金价值。
     (2)商家只需在店内公示 G%(赠送率)D%(抵扣率) 即可,区间为 5%–90%。


第三章 六项积分活动

一、注册即送积分

【门店公告版原文】
注册【特尊积分】会员,即送 1000 积分。
(1)积分自动到账,即得即用,全国联盟商家通用。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注册阶段赠送积分由系统自动发放,商家无资金支出。
(2)赠送目的是建立本店“专属会员群”,顾客注册即成为本店会员。
(3)商家需在门店张贴【注册二维码】和【收款码】。
(4)注册会员在本店消费时,平台免收交易服务费。


二、日常消费赠送与抵扣

【门店公告版原文】
消费越多,积分越多,省得越多。
系统默认:消费赠送率 50%,抵扣率 10%。
(1)每笔交易自动完成积分赠送与抵扣,让消费更划算。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默认参数为 G%=50%、D%=10%, 商家可按实际经营策略在 5%–90% 区间内设定。
(2)顾客付款后系统自动计算:
 ① 积分赠送数量 = 实付金额 × G%。
 ② 积分抵扣金额 = 实付金额 × D%。
(3)成本触发逻辑: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才产生让利支出。
(4)操作入口:【联系代理协助完成】。


三、消费满赠活动

【门店公告版原文】
满 100 元赠 500 积分;
满 300 元赠 2000 积分;
满 600 元赠 6000 积分 + 600 元抵用券 + 1 次摇奖;
满 1000 元赠 10000 积分 + 1000 元抵用券 + 1 次摇奖。
(1)抵用券可在联盟商家内使用。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消费满赠”是提升客单价与复购频次的核心活动。
(2)系统预置四档满赠模板,商家可申请调整额度与比例。
(3)满赠中的积分、抵用券与摇奖资格由系统自动发放。
(4)所有赠送阶段零成本,仅抵扣环节才触发让利成本。
(5)满赠活动入口:【联系代理协助完成】。

运营建议:
(1)推荐节假日或淡季采用较高满赠档次刺激消费。
(2)可与拼团、摇奖叠加使用,形成“满额 + 抽奖”组合。


四、拼团省钱

【门店公告版原文】
三人拼团更划算!
拼团价(n) + 积分抵扣(n) + 抵用券抵扣(n) + 再送积分(n)。
实付更少,积分更多,省钱更多。
(1)拼团失败自动退款,系统结算安全可靠。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拼团为系统内置功能,用于引流与社交裂变。
(2)顾客可在【拼团专区】发起三人团,系统自动生成支付链接与分享图。
(3)拼团成功后系统自动赠送积分、抵用券及奖励项;拼团失败自动退款。
(4)拼团期间积分发放不产生现金支出。
(5)建议选择高利润单品或滞销品参与拼团,结合积分抵扣实现库存转化。


五、幸运摇奖

【门店公告版原文】
消费满赠或拼团成功,即可获得一次摇奖机会。
奖项包括 100 积分–10000 积分五档,中奖率 90% 以上。
(1)积分奖品自动发放到账,实物奖品到店提供【核销码】领取。
(2)10 积分对应可抵扣 1 元消费额(以平台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商家辅导说明】
(1)摇奖是活跃气氛与强化复购的辅助激励。
(2)摇奖触发条件为完成“消费满赠”或“拼团成功”。
(3)奖品类别:积分奖品自动入账;实物奖品由商家备货并核销发放。
(4)默认中奖率 90%,可由代理协助调整。
(5)建议将摇奖结果页作为二次营销入口,引导顾客继续购买或分享好友。


六、推荐有礼

【门店公告版原文】
(1)推荐好友注册: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各得 1000 积分;
(2)好友消费,推荐人可持续获得平台服务费 5% 分润;
(3)推荐商家入驻,推荐人长期享有该商家平台服务费 5% 分润。

【商家辅导说明】
(1)推荐关系系统自动绑定,长期有效、可查。
(2)会员推荐会员:属行为赠送,零成本。
(3)推荐商家入驻:推荐人长期获得交易服务费 5% 现金分润。
(4)分润资金实时结算,可在【现金余额】中查看并微信提现。
(5)建议商家鼓励会员推荐好友注册,通过积分裂变扩大私域流量。


第四章 抵用券说明

  1. 抵用券可在指定联盟商家使用,有效期以券面为准。

  2. 抵用券由系统自动发放与核销,适用于联盟内互导客流。

  3. 商家发券按 1% 服务费计收,特许经营店免费(额度控制)。

  4. 核心逻辑:“用他店的券,送自己的礼,引自己的客,他店来买单”,互相引流,互利互惠。

  5. 系统自动匹配商圈联盟商家,实现跨店引流。

  6. 有效期默认 100 天(全国统一制度参数,商家可调)。


第五章 制度说明

  1. 平台依法合规运营,积分为全国联盟商家互认的消费让利凭证(Consumer Benefit Voucher),用于抵扣部分消费金额,不具货币属性,不构成价格承诺。

  2. 平台定位为信息核算系统服务方,不参与交易资金流,不代收营业款,不返现、不分红、不理财。

  3. 商家为让利凭证发起方,顾客使用积分抵扣时承担相应让利成本。

  4. 所有交易均通过微信支付完成,系统自动核算全过程,消费者权益受制度保障,积分余额可随时查询,全国通用。

  5. 商家宣传中不得使用“返现”“变现”“收益”“投资”等金融化词汇。

  6. 平台执行《特尊通用积分管理规则(V6.22)》及《G%/D% 经营授权与调整管理制度》,所有参数以制度公告与系统实时显示为准。


第六章 监督与资质信息

  1. 国家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号:0111400712400054

  2. 国家工信部 ICP/EDI 全国运营资质编号:京B2-20202122

  3. 微信支付官方服务商认证商户号:1611680736

  4. 商家可在“特尊积分服务号 → 关于我们”查看资质公示文件。

  5. 平台具备全国范围合法运营与监管备案。

  6. 商家使用平台标识或公示“已接入特尊积分系统”时,须同时展示备案编号。


第七章 统一规范宣传

详见《特尊积分系统 · 合规语言执行手册(V1.0)》及《特尊积分系统 · 门店公告规范模板》。


—— 本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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